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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月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-XZ


检测任务编号:YTHJ2020003

 

 

 





检测类别:

有组织废气检测

委托单位:

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

受检单位

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

报告日期:

2020111

 

 

 

山东永妥职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
(检验检测专用章)




受检单位

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

单位地址

山东潍坊昌邑滨海(下营)经济开发区

检测目的

委托检测

采样人员

邢增宝、孙奇

采样日期

202014

完成日期

202017

检测类别

检验项目

检测依据

检出限

测定

下限

主要检测仪器及型号

有组织废气

乙二醇

GBZ/T 300.86-2017《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6部分:乙二醇》

0.7mg/m3

2.2mg/m3

智能烟尘烟气分析仪

EM-3088_61

大气采样器 EM-1500

气相色谱仪GC-2014C

甲酸

GBZ/T 300.112-2017《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2部分:甲酸和乙酸》

1.2mg/m3

4mg/m3

智能烟尘烟气分析仪

EM-3088_61

大气采样器 EM-1500

气相色谱仪GC-2014C

质控措施

1.检测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合格,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;

2.人员持证上岗

质控依据

HJ/T 397-2007 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》

HJ/T 373-2007《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》

结论

不予评价。

 

 

检验检测专用章

2020111

备注

乙二醇、甲酸在生态环境领域无标准检测方法,应企业要求本次检测使用职业卫生方法,数据仅供企业参考,不具有社会证明作用。

编制:

审核:

授权签字人:

(以下空白)


检测类别

有组织废气

采样日期

检测地点

DA005201酸性废气排气筒)出口

检测频次

检测项目

一次

202014

标干流量(Nm3/h

2118

甲酸

实测浓度(mg/m3

<1.2

排放速率(kg/h

<2.54×10-3

备注1:排气筒高度25m,出口截面直径0.3m

备注2:本次数据仅供企业参考,不具有社会证明作用

(以下空白)


检测类别

有组织废气

采样日期

检测地点

DA002RTO排气筒)出口

检测频次

检测项目

一次

202014

标干流量(Nm3/h

16302

乙二醇

实测浓度(mg/m3

<0.7

排放速率(kg/h

<1.48×10-3

备注1:排气筒高度25m,出口截面直径1.0m

备注2:本次数据仅供企业参考,不具有社会证明作用

(以下空白)


   

1.本检测报告书仅对本委托项目负责。

2.检测工作依据有关法规、协议和技术文件进行。

3.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,不得复制本检测报告书。

4.本检测报告书如有涂改、增减无效,未加盖检验印章无效。

5.委托送样检测仅对来样检测结果负责。

6.委托方对本报告如有异议,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
7.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,本检测报告书及我公司名称,不得用于产品标签、广告、评优及商品宣传。

8.本报告分为两本,一本交客户,一本连同原始记录一并存档。


联系部门:综合部

联系电话:15306360369

   真:(05365078720

邮政编码:261061

    址:高新技术开发区玉泉路518号清馨园

第三孵化器玉清大厦90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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